北京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复试通知及细则
受新冠疫情的影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的总体要求,法学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全国统考的复试时间和复试方式有较大的调整。依据北京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及相关要求和法学院确定的差额复试比例,本通知所附名单(详见附件1)中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法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请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按以下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和参加复试。
一、复试申请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当年招生简章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因北京尚处于疫情防控期间,考生的资格审查将采用线上审查和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即:考生先将资格审查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法学院指定的邮箱,在远程视频面试时进行考生身份和材料的审查验证,在疫情解除或被录取后入学报到时,再提交纸质版的资格审查材料和相关证件证书的原件,进行再次审查。
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进行电子扫描,按下列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专业名称+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后,在2020年5月8日前发送至指定的邮箱。邮箱地址:gfxy1@pku.edu.cn。纸质版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本人面试时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面试确认书》,请于2020年6月5日前补交至: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107教务办公室,并请在邮寄封面上注明:法学硕士。
资格审查需交验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以及初试准考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注册考生登录北大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下载打印);
3.本科正式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受疫情影响暂不能盖章的,应在被录取后报到前补交);
4.个人陈述(登录北大研招网下载打印);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和所在院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因疫情离校不能开具在读证明的,应在被录取后报到前补交。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需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6. 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
7. 符合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向招生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交。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考生须对提交的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疫情结束后及入学报到时,法学院还将对考生身份和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我校将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前通过线上方式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访问北京大学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左侧“复试缴费”按钮。收费标准:100元/人/次。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2020年5月12日至17日按专业进行,具体的面试时间详见附件2。请考生关注邮件/短信通知,提前30分钟登录候考室做好相应准备。
2. 复试形式:各专业采取远程视频面试。远程视频面试统一使用“Cisco Webex Meeting”网络会议平台(备用平台:腾讯会议),通过考生居家、面试老师和秘书统一集中至法学院会议室进行网络连接完成面试工作。
3.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考核。考生通过回答面试老师的问题,考察考生对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中英文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综合能力。面试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60分及格。
4.考前准备【重要,请仔细阅读】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相对封闭、安静、光线明亮的面试场所,以及带有摄像头功能的相关设备2台(能够下载并运行指定视频会议平台的智能手机、电脑)、带有话筒的有线耳机(不得使用无线耳机)、麦克风等,并测试好网络环境。主考场采用“双机位”进行面试,正前方第一机位摄像头确保能够拍到考生头部及双手,侧后方第二机位摄像头要保证在视频面试时能够从侧后方拍摄到考生本人、考试环境和考试屏幕(如下图所示),请务必保证第二机位设备不会对面试造成干扰。第二机位设备仅用于监控考试环境。
注:建议正前方第一机位使用电脑,侧后方第二机位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若使用手机进行面试(无论第一机位或第二机位),均须提前办理呼叫转移,以免复试过程被来电打断影响面试成绩。同时,考生需保证报考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畅通,以便考务人员进行紧急联系。报考时所填手机作为应急联络使用,不得作为面试设备,不得干扰面试过程。
(2)考生点击收到的邮件/短信中的会议链接,输入本人真实姓名和邮箱加入会议。
注:法学院远程复试平台为“Cisco Webex Meetings”(下载地址:https://www.webex.com/downloads.html/),备用平台为“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
(3)考生需提前自行下载打印《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4)、《面试确认书》(见附件5),准备好黑色签字笔,在视频面试时按要求签署并展示。
(4)视频面试当天,考生还须随身携带以下个人材料用于资格审查验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外语成绩单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
(5)视频面试开始后,除了本人身份证件、承诺书、确认书外,考生面前和周围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及其他具有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
(6)在考试前,我院还将组织远程面试会议系统测试,让考生熟悉了解复试平台的使用。具体时间请考生留意邮件通知。
5. 面试过程:
视频面试分为候考室和主考场两个区域,请考生按指令和要求进入相应的区域。
►首先,进入候考室后:
(1)考生按要求签到,秘书核对到场考生名单;
(2)面试组长介绍面试组成员、宣布考场纪律和面试流程、宣布考生出场顺序;
(3)秘书验证考生身份,进行资格审查;
(4)考生根据秘书发送的会议链接,进入主考场;
►其次,进入主考场后:
(1)再次验证考生身份,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展示;
(2)考生按面试组长要求抽取试题,开始面试;
(3)考生回答完毕,按面试组长要求,当场签署《面试确认书》并展示;
(4)待上述流程结束后,考生退出会议系统,本次面试结束。
未参加复试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录取
1. 法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进行录取工作。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面试成绩及格者,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专业降序排队录取,录取到所规定的数额为止。
2.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4门成绩相加之和÷5×6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在100分中占60%,复试成绩在100分中占40%。
四、关于招生名额(详见附件3)
http://www.law.pku.edu.cn/xwzx/ggtz/zsjx/112468.htm
五、我们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275 1699,邮箱:gfxy1@pku.edu.cn。
北京大学法学院
202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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